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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谷滩区积极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试点工作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1-07-19 15:26:25 来源:红谷滩区财政局 浏览量: 字体:

为深入推进政府釆购制度改革,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方便供应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红谷滩区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红财字[2021]33号)要求,我区积极开展了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试点工作。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是指按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应当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采购意向应当尽可能清晰完整,便于供应商提前做好参与采购活动的准备。采购人的采购意向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开。

我区采购意向公开工作遵循“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统筹推进”的原则,分阶段实施开展。选取红谷滩区沙井街道办事处作为首个意向公开的试点单位开展意向公开试点,试点单位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未执行采购意向公开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实施采购。区本级预算单位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项目,应当全面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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