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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执业医疗机构(红谷滩沁东中医门诊部)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09 17:23:15 来源:红谷滩区行政审批局 浏览量: 字体: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对拟执业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室:红谷滩区行政审批局社会经济保障股,联系电话:0791-86584580

1.设置单位(人):江西沁东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2.拟设医疗机构级别、类别:中医门诊部

3.拟设医疗机构名称:红谷滩沁东中医门诊部

4.拟设医疗机构选址:红谷滩区碟子湖中大道1299号莱蒙都会小区一期(B-21-4)地块16#商业楼110室、111室、112室(第二层)

5.拟设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6.拟设医疗机构床位:

7.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8.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中医科、检验科(协议)




红谷滩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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