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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红谷滩区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分配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4 15:05:54 来源:红谷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字体:

根据《2020年度红谷滩区清(腾)退公共租赁房分配实施方案》(红谷府办发〔2020〕3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工作部署,现将2021年度红谷滩区清(腾)退公共租赁房房源分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配时间和地点

    2021年度红谷滩区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分配活动,定于2021年9月24日(星期五)下午2:30  举行,分配现场设在红谷滩区住建局516会议室。

    二、房源分配对象

    根据《实施方案》规定,本区认定具备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共计4户,该批家庭即为2021年度红谷滩区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分配对象。申请家庭可通过红谷滩区人民政府(http://hgt.nc.gov.cn/)网址查询房源分配对象名单。

三、房源情况

本区用于分配的房源共4套,每套建筑面积在50-60㎡以内(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户型分别为二室一厅。

具体房源位于:红谷滩2011、2012年凤凰洲公租房小区4套。

四、房源分配规则

我区面向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低保家庭分配房源,在区纪检监察部门或公证部门的监督下,通过摸球抽签方式实现住房实物配租中签及人房对应(明确某个家庭获得某小区某栋某单元某房号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

五、房源调换

在分配工作结束后,中签家庭之间可以按照“政府搭建平台、群众自找对象、无偿自愿调换”的原则,由互换双方共同向本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区住房保障部门同意后调换住房,每户中签家庭仅限调换一次。如发现违反调换原则的行为,取消互换双方的承租资格,2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六、相关政策

中签家庭主动放弃承租中签房源的,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以骗取低保、特困人员待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由本区住房保障部门收回。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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