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谷滩区储备土地临时利用公告
红谷滩区东至规划用地,南至龙兴大街,西至婺源路,北至安丰街地块(控规编号:HJZ703-K01-1部分地块、HJZ703-K01-2部分地块),面积为10.609亩,规划用途为绿化用地,属于红谷滩区储备土地,暂无供应计划。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市本级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工作的通知〉》及红谷府办字﹝2023﹞11号文件精神,我分中心依申请,拟对该地块进行临时利用,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1、拟临时利用土地范围和面积:约10.609亩(详见附图); 2、拟临时利用期限:20个月;如遇政策变化、城市规划、建设需要等情况,临时利用人应收到书面通知30天内把地块恢复原状并归还土地; 3、拟临时利用用途:赣地佳苑项目搭建临时工作区及生活区; 4、临时利用人在临时利用期间不得在地块上搭建任何永久性建筑; 5、拟临时利用单位:江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如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2023年3月24日之前与我分中心联系。 联系人:舒瑜 联系电话:0791-83817930 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红谷滩分中心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