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谷滩区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工作机构名称:红谷滩区医疗保障局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茶园街366红谷滩区市民中心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0791-83859212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范围

红谷滩区医疗保障局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依照《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并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结合本办实际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

(二)主动公开内容

1、概况信息。包括本机关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包括本机关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本机关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数据。

5、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6、财经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设置的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征用土地、房屋拆迁中由政府支付的补偿、补偿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分配、使用情况;税收政策及税收工作情况;金融政策及金融工作情况;保险政策及保险工作情况;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招商引资情况。

7、行政执法。包括本机关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8、公共服务。政府有关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或者及涉及服务方面的信息。

(三)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红谷滩区医疗保障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网上公开的具体网址为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政府网(hgt.nc.gov.cn/)。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目录编排体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红谷滩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hgt.nc.gov.cn/开设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随时检索、查阅。红谷滩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提供分类主题查询、检索区和目录内容显示区等编排设计。分类主题查询提供主题和体裁分类查询功能;检索区提供信息标题、文号等关键字的查询方式;目录内容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索引号、主题分类、发布机构、生成日期、名称、文件编号、有效性以及正文等详细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红谷滩区医疗保障局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但不包括需要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

1.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邮寄至“红谷滩医疗保障局办公室”,邮编:330038,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茶园街366号。

2.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页面→“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按要求进行申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剧当场提出申请。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二)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对申请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要件不完备、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对该申请不再予以处理。

2、本机关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申请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在答复期限内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区政府办公室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区政府办公室认为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认为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可以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信息处理费可以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均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行政机关对每件申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其中一种标准,但不得同时按照两种标准重复计算。

按件计收适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决定类型。申请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含多项内容的,行政机关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以合理的最小单位拆分计算件数。

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1)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

(2)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

(3)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关政府信息已经主动对外公开,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途径等的,不适用按量计收。按量计收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对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累加计算页数。

按量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1)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

(2)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

(3)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

(4)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五、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红谷滩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红谷滩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茶园街366,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联系电话:83859212,邮政编码:330038

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请联系0791-83859212

六、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红谷滩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提出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请通过邮寄方式寄送举报内容及相关证据材料,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红谷滩区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202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