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区直、乡镇信息公开 > 区直部门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工作动态

红谷滩区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五一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访问量:

“五一”小长假将至,市民外出旅游、踏青等户外活动和集体聚餐逐渐增多,为确保广大消费者饮食消费安全,红谷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以下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注重食品安全,健康科学饮食。

食品采购要细心

选购食品应首选正规商超、超市等销售场所;选购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信息情况;选购散装食品时,应观察盛放食品容器上是否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尽量选购在密闭容器放置或使用保鲜膜等覆盖的散装食品,不选购无标签标识、外观性状不正常、超过保质期的散装食品;选购蔬果时,应选择新鲜、饱满的产品,避免选购损伤、颜色或形状异常的产品;购买生鲜、冷链肉制品时,应特别注意查看检验检疫证明等。

外出就餐要留心

外出就餐应注意查看餐厅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优先选择卫生条件好、信誉度高且实施“明厨亮灶”的餐厅,并索要发票或收据;饭前饭后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预防疾病传播和交叉传染;慎食高风险食品,不食用野生蘑菇、鲜黄花菜、河豚鱼等高风险食品,自觉抵制食用野生动物;尽量不要购买流动摊贩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不选择在街头路边的无证餐饮小摊点用餐。

网络订餐要小心

消费者在选择网络订餐时,可通过网络订餐平台“商家—食品安全档案”页面,查看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商家资质信息,尽量选择证照信息齐全、配送距离较短、信誉良好的餐饮单位订餐;谨慎选择生冷食品,尽量不选择凉菜、生食类食品、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品种;签收订单时,要注意查看所配送餐食是否与订购餐食一致,外包装和一次性封签是否完好,一旦发现包装或封签受损,应当拒收;收到食物后,请尽快食用,切勿长时间在常温下存放,防止食物储存不当发生腐败变质。

保健食品要理性

保健食品属于特殊食品,“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要谨防虚假夸大宣传行为,更不能将保健食品用于治疗疾病;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蓝帽子”标识图片和注册号/备案号,根据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等信息科学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忌盲目购买和使用;要到合法正规的店铺,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

农村聚餐要卫生

就餐人数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在举办前2日应向辖区村(社区)报备;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要清洁卫生,应距离粪坑、垃圾场(站)、旱厕、畜禽圈等污染源25米以上;承办厨师及服务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帮厨人员要身体健康,个人卫生习惯良好;食材应从正规渠道购买,并留存采购票据,按要求进行存放;食物加工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配备足够数量的贮存、清洗、冷藏、冷冻等设施设备,做好防鼠、防蝇、防尘措施;加工用水应符合要求,不得直接使用河水或田间水。

使用醇基燃料作为燃料的,尤其要加强管理,防范误饮误食。对购买使用的醇基燃料要做好“醇基燃料,严禁饮用”“有毒燃料,不可食用”等醒目标签标识,指定专人管理,专门存放,严禁同食用酒精、散装白酒混放,严防误将醇基燃料当散装白酒饮用。

文明消费要提倡

弘扬传统美德,厉行勤俭节约,自觉抵制餐饮浪费;倡导科学饮食,注重营养,追求健康,不消费国家明令禁止的野生保护动物;餐饮单位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提供公勺公筷和打包服务,倡导提供小份菜、半份菜,引导顾客文明用餐、节俭消费,传递“绿色文明”的良好社会风尚

消费者在购物、就餐消费后要索取购物、就餐发票、凭证,并妥善保存。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发现食品经营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应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扫码浏览
红谷滩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