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红市监罚送告〔2025〕1号
南昌端点五金店等71户企业(名单附后):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一案,已调查终结。因你单位不在登记的住所,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听证告知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公告告知如下:
南昌端点五金店等71户企业2022、2023年度未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发布提示性公告期内,当事人仍未履行法定义务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经向税务部门查询当事人纳税信息,符合已连续两年未报税或未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两种情形中的一种。上述行为已构成《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本局拟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江西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二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 钟轶颖 严丹若 联系电话:0791-83855686
附件:2022-2023连续两年未报送公示年报企业名单(71户公)
南昌市红谷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