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办,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务院令第783号)《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9号)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规定,为适应新形势,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决定废止《南昌市红谷滩区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26年9月7日

各镇、街办,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务院令第783号)《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9号)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规定,为适应新形势,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决定废止《南昌市红谷滩区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