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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谷滩区教育体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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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红谷滩区教育体育局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基本信息、财政预决算、招生政策、教育资助信息、依法行政和公共体育场所建设等热点问题,着力加大政府公开工作力度,持续建好用好信息公开平台,加快实现政府信息互联互动,增强教育体育工作透明度,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红谷滩区教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曲水路教育考试中,电话:0791-8395099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红谷滩区教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各级要求,坚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耕教育沃土、厚植师资根基,全力培育新时代高素质教师队伍,持续擦亮“学在红谷滩”优质教育品牌。未来,红谷滩区教育系统将继续弘扬教育家精神,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激励广大教师潜心治学、静心育人、初心致远,不断推动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红谷滩教育事业崭新篇章。

(一)主动公开

1.动态信息公开情况。及时发布各类教育体育政策文件,主动公开区教育体育局、区属各校园教育教学管理常规动态,展示各校园在教育体育教学、教师管理、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新进展、新成效。

2.重点领域公开情况。主动公开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民办教育等领域的信息,包括招生考试政策、学校项目建设、教师招聘、体育场馆开放等,确保重大事项、重要决策透明公开。

3.其他信息公开情况。一是主动更新机构设置、领导信息、办公时间、办公地点、办公电话等信息,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二是主动公布各类招生考试结果查询通道,为考生提供准确的成绩,方便考生办理各项入学手续;三是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通过“红谷滩区人民政府网”政务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本单位收到依申请公开信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按照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大各类教育体育信息公开力度,做到及时、准确、透明。

二是坚持保密原则,对内部文件、涉密文件进行严格管理,明确传阅范围,坚决做到不上网、不复印、不拍照,确保政府信息安全。全年未发生涉密文件、信息外泄事故。

三是加大审核力度,对各类确需上网的政府信息,严格把关,避免出现语句不通顺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持续做好平台建设。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及时对部门栏目、内容调整、更新,并做好相关整改工作。本年度,未出现空白栏目、超期未更新栏目。

二是持续做好与新闻媒体、新媒体联系。加强官方微信公众号“红谷滩区教育体育局发布”平台建设,密切与国家、省级、市级等媒体联系,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

1.组织保障方面。区教育体育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信息公开有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安排专人,具体负责信息发布、信息安全工作。2025年,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没有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事件。

2.队伍建设方面。组建由区、校两级组成的教育体育信息宣传队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快速、及时、准确开展。

3.考核监督方面。加大对红谷滩区教体系统政务新媒体的检查力度,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流程,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前的审核把关,确保拟公开信息真实、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 年,我单位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但对标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新标准、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复盘梳理,当前工作仍存在短板与不足。一是主动公开内容覆盖面有待拓宽,教育体育领域相关政策的公开解读、宣传普及工作仍需深化细化。二是权责清单部分覆盖面较广的栏目内容不够规范完善,内容细化、更新优化工作仍需持续推进。三是工作质效与上级工作部署要求、群众期待仍有差距,部分公开栏目内容更新频次不足、时效性不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另外,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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