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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谷滩区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遴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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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省级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建设要求,培育一批秸秆综合利用主体,提升全区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通过公开遴选,择优支持一批项目实施主体,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主要支持离田主体开展秸秆离田作业,加强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推进秸秆“五化”利用;加强台账建设及宣传培训,提高秸秆资源调查数据准确性,推进规范化、常态化监测。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二、项目安排

(一)支持秸秆收储奖补。对当年度秸秆收储量进行奖补,奖补标准75元/吨,全区年度收储目标11200吨。

(二)支持秸秆利用试验示范。对当年度利用秸秆种植大球盖菇试验示范进行奖补,种植大球盖菇奖补标准6000元/亩,单个主体奖补不超过10亩,全区遴选2家实施主体。

三、申报对象与材料

(一)申报对象。在红谷滩区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经营主体。

(二)基本申报材料。具有固定的收储或生产场地,场地权属清晰或租赁期限覆盖项目实施周期;具备与申报内容相匹配的设施设备、技术人员和管理能力;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能够实行专账核算,台账记录规范完整。

(三)分类申报材料。秸秆收储类:提供收储场地周边秸秆资源、交通情况;必要的打捆(捡拾)、装卸、运输及消防、防雨等设施设备出具购买或租赁凭证;具备年度收储秸秆的能力(如仓库面积、高度、结构等建设标准)相关材料,有过往收储经验的提供相关凭证。大球盖菇试验示范类:拥有稳定可用于示范的种植地块,具备食用菌栽培技术力量或与科研、推广机构建立技术依托关系,示范面积不少于10亩。

四、遴选程序

(一)主体申报。符合条件的主体按要求准备材料,在2026年9月18日前提交至所在镇(街道)。

(二)初审推荐。各镇(街道)认真组织本地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进行项目申报,对项目申报主体进行严格审核,包括合规性、可行性及项目建设内容等,并择优向区农业农村局统一推荐。

(三)复核确定。区农业农村局对推荐主体进行复核并确定实施主体,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南昌市红谷滩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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