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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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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补贴对象

我省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1。具有本市户籍,或具有我省户籍在本市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在当地用人单位连续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2。我省进行失业登记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的人员;

3。在本区实现灵活就业;

4。在本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02 补贴标准

1。灵活就业养老社保补贴:上年度江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前述缴费基数计算出的缴费总额的2/3.2。灵活就业医疗社保补贴:以上年度南昌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前述缴费基数计算出的缴费总额的2/3.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

03 申领方式

到灵活就业所在地社区(村)提出申请。

04 咨询电话

厚田镇政府:0791-83646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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