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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米街道便民服务指南(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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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服务

事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法律

依据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 号)。


申报

材料

1、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核原件收复印件;

2、参保人身份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3、参保人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核原件收复印件。

办理

程序

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待遇领取申请,乡镇(街道)出具《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通知表》,参保人员确认待遇计发标准,签署《委托扣款协议书》。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告知参保人原因。

办理

方式

乡镇(街道)人社部门受理

办理

时限

即办件

是否

收费

否

咨询

电话

0791-83500120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

服务

事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

法律

依据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以下简称《意见》)。

申报

材料

身份证

办理

程序

1、微信公众号“江西省税务局”—“税费服务(微信)或税费服务(支付宝)”—选择“我要缴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进入人脸识别实名认证后,缴费人选择缴费档次,确认无误后缴费即可;

2.通过支付宝“赣服通”-“缴费”-“社保缴费”,经人脸识别认证后,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即可缴费;

3.银行缴费缴费。参保人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合作银行网点柜面缴费。


办理

方式

线上办理

办理

时限

即办件

是否

收费

否

咨询

电话

0791-83500120

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退费

服务

事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法律

依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 号)。


申报

材料

非死亡注销:

1、本人社会保障卡,核原件收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3、个人权益清单(街道可查询打印)。

死亡注销:

1、本人社会保障卡,核原件收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3、死亡时间证明材料、火化证原件。

办理

程序

到参保地的乡镇(街道)或县(区)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

办理

方式

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办理

时限

即办件

是否

收费

否

咨询

电话

0791-83500120

被征地农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

服务事项

被征地农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

申报材料

1、参保人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2、办理业务亲属的身份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3、《企业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表》;

4、死亡时间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5、火化证一联和三联原件、复印件。

办理程序

遗属提交《企业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表》(需留电话号码,亲属签字按手印)、死亡时间证明材料、火化证一联和三联原件及复印件、死者发放养老金的社保卡复印件、签字亲属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注明亲属关系和电话号码)。

办理方式

此事项可由村(社区)帮办代办。

办理时限

即办件

是否收费

否

咨询电话

0791-83500120

被征地农民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申领

服务事项

被征地农民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申领

法律依据


《关于规范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申报材料

1、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核原件收复印件;

2、参保人身份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办理程序

1、参保人到所在村、社区或乡镇填写《江西省无视同缴费人员基本养老金申领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间申请书》,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并签订《代扣协议》;

2、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查询原因,根据具体个人情况另行办理。

办理方式

此事项可由村(社区)帮办代办。

办理时限

即办件

是否收费

否

咨询电话

0791-835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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