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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谷滩区人民政府关于李鄢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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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办,政府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经区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免去李嫣丽同志红谷滩区商务局副局长;

刘殿毅同志任红谷滩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杨祺同志任红谷滩区司法局生米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邹景波同志任红谷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副局长;

王莉伟同志任红谷滩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张而冰同志任红谷滩区重大重点项目推进中心副主任;

周挺同志任红谷滩区城乡建设发展中心副主任;

徐欢同志任红谷滩区生米街道办事处主任;

聂华同志任红谷滩区沙井街道办事处主任;

免去卢鑫同志的红谷滩区沙井街道办事处主任;

余作华同志任红谷滩区卫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舒丹同志任红谷滩区凤凰洲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鑫同志任红谷滩区九龙湖街道办事处主任;

万世华同志任红谷滩区龙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免去龚烃同志红谷滩区卫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嫣丽、刘殿毅、杨祺、邹景波、王莉伟、张而冰、周挺等7名同志任免时间从2022年7月起执行。

徐欢、聂华、卢鑫、余作华、舒丹、王鑫、万世华、龚烃等8名同志任免时间从2022年9月起执行。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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