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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谷滩区人民政府关于丁忠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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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办、政府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经区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丁忠女同志任红谷滩区流湖镇公共服务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

聂阳同志任红谷滩区流湖镇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主任(队长)(副科级);

沈霞同志任红谷滩区厚田乡公共服务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

朱俊同志任红谷滩区厚田乡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主任(队长)(副科级);

张砚同志任红谷滩区沙井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雯宵同志任红谷滩区卫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李森同志红谷滩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副局长;

邵晨同志任红谷滩区红角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邓红荣同志任红谷滩区红角洲街道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主任(队长)(副科级);

张家乐同志任红谷滩区红角洲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郭国荣同志任红谷滩区凤凰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简耀华同志红谷滩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刘文勇同志任红谷滩区九龙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秦庆龙同志任红谷滩区九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辛俭建同志任红谷滩区九龙湖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徐驰同志任红谷滩区生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谭力峰同志任红谷滩区生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喻健同志任红谷滩区生米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方子兴同志任红谷滩区龙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雷明同志红谷滩区沙井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高赛妹同志红谷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焕同志任红谷滩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副局长;

免去卢瑾萍同志红谷滩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袁文刚同志任红谷滩区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邹龙德同志任红谷滩区司法局流湖司法所所长;

邹瑞洁同志任红谷滩区司法局厚田司法所所长;

刘琳同志任红谷滩区司法局红角洲司法所所长;

黄礼平同志任红谷滩区司法局凤凰洲司法所所长;

万冬妹同志任红谷滩区司法局九龙湖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双红同志任红谷滩区司法局龙兴司法所所长;

焦旭晖同志任红谷滩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国保同志任红谷滩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胡汉明同志任红谷滩区商务局副局长;

杨小威同志任红谷滩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周磊同志任红谷滩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红谷滩区财政局副局长;

程蒙同志任红谷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流湖分局局长;

龚旭辉同志任红谷滩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熊剑同志任红谷滩区虚拟现实产业发展推进中心副主任;

齐良全同志任红谷滩区虚拟现实产业发展推进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龚伟兵同志任红谷滩区政府创新发展中心副主任;

熊尧同志任红谷滩区财政公共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丽敏同志任红谷滩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

万春萍同志任红谷滩区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以上同志任免时间从2023年2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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