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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省外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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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社服务事项电子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情形)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省外转出)

行使层级

省级,市级,县级

办件类型

承诺件

设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2018年主席令第二十五号修订)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第三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第八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全文
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0号)全文
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13〕250号)全文
6.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5号)全文

受理条件

无

申请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材料说明

身份证明

通过共享获取公安部门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数据进行核验,申请人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如共享获取不到,申请人则需扫描上传材料原件。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责任处(科)室

 业务股

窗口办理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茶园街366号市民中心四楼社保窗口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资料-审核-完成

电话咨询

0791-83833802

办理类型

只跑一次事项

申请类型

依申请事项

通办范围

江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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