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南昌中学建设项目JLH1603-A04地块新增土地。
土地使用权人: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红谷滩分局。
占地面积:846.54平方米。
地理位置: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三清山大道以西、吉安路以北,中心坐标:东经115°47'01.585"、北纬28°33'53.226"。
四至情况:地块外东临三清山大道、南临吉安路、西临南昌中学九龙湖校区、北临南昌中学九龙湖校区。
调查缘由:变更为中小学用地。
报告编制单位:江西璜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第一阶段调查内容分析
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分析,南昌中学建设项目JLH1603-A04地块新增土地现状为其他草地和城镇村道路用地,规划为中小学用地;相邻地块500米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为学校和居民区。
项目地块及相邻地块历史至今无工业企业,地块内未发现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未见各类槽罐,地块内及相邻区域分布的井盖及地下管线均为学校生活污水管网、生活供水管线及电力线缆,不涉及工业废水输送管线、工业物料输送管线或工业沟渠,未见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处置措施,未见污染痕迹。
综合分析,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不存在确定的或潜在的土壤污染来源,无历史环境遗留问题。
三、结论
现场踏勘结论:经对本地块及相邻地块进行现场踏勘,未发现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及处置痕迹,未见各类储罐泄漏迹象,未涉及危险废物的堆放或填埋,不存在工业企业的输送管线及排污沟渠,整体无污染痕迹。
人员访谈结论:经对相关知情人员进行访谈确认,本地块及相邻地块在当前及历史上均无工业废水地下输送管线、工业废水储存池、地下储罐、工业管线及工业储水池等设施;访谈对象均表示未发生过土壤或地下水污染事件,亦未发现相关污染痕迹。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可知,无需开展下一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
单 位:南昌市红谷滩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红谷滩区方大中心A座905
联系电话:83812769
南昌市红谷滩生态环境局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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