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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谷滩区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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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持续深化主动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围绕商贸提质增量、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就业创业扶持、消费提振、住房城建、助老助学等重点领域,发布政策文件、创新举措及工作进展,综合运用图文视频等多形式普及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实效。全年区政府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信息5837条。严格落实省、市政府要求,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等重要信息,全年累计转载相关信息81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机制,持续健全法律顾问常态化协同参与机制,强化对各单位答复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着力提升依申请公开告知书的专业水平和准确度。2025年,全区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共351件,其中:予以公开125件,部分公开21件,不予公开12件,无法提供13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遵循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与法规要求,紧密结合区级各部门职能与工作实际,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进行了系统性、全口径的梳理与归类。通过反复论证与优化,最终形成结构严谨、分类科学的目录体系,清晰界定了各事项的公开主体、内容标准,是一份面向社会公众的精准“服务地图”和“监督清单”,极大地便利了群众查询、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增强了行政透明度与公信力。

(四)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主动公开目录,优化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确保信息便于查找、更新及时、内容权威,进一步完善多平台多渠道政务新媒体矩阵,推动政务新媒体与门户网站协同联动,积极发挥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等线下渠道作用,提升公开实效,助推信息公开工作透明高效、制度化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依据《2025年红谷滩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主体责任,明确年度政务工作计划、任务目标、具体举措及责任单位,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规范化、标准化迈进。二是落实常态监督。对各部门及属地所负责网站栏目和政务新媒体情况进行定期巡查,包含更新时效、政务新媒体内容质量、错敏词使用以及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结合市、区两级第三方评估反馈结果按季度督促相关单位逐项整改到位。三是抓实能力提升。聚焦提升全区政务公开队伍专业素养,召开全区范围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进一步强化了各单位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问题整改自纠能力。2025年,我区一方面依托政务服务中心进行问卷发放,另一方面通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收集群众意见,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工作,调查结果良好,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力导致责任追究情况。

(六)政策执行效果评价工作情况

积极开展政务公开省级试点工作,实施开创性政策评估,构建科学决策闭环,率先对《红谷滩区支持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开展全区首例、系统性、全生命周期的执行效果评价。通过构建多维度的评估模型,引入先进地区对比,形成了具有决策价值的评估报告,报告精准定位了政策堵点与发展空间,为政策的精准迭代与资源配置提供了关键性依据,标志着我区科技治理能力迈入科学化、精细化的新阶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8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8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93

行政强制

34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91.9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41

5

0

0

0

5

35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5

4

0

0

0

1

13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1

0

0

0

0

2

2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

0

0

0

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6

0

0

0

0

0

12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6

0

0

0

0

0

6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5

0

0

0

0

0

35

2.重复申请

5

0

0

0

0

0

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

0

0

0

0

0

6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

0

0

0

0

2

7

(七)总计

341

4

0

0

0

5

35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0

1

0

0

0

0

2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4

9

10

0

33

1

1

0

0

2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担当意识有待提升。部分单位出现信息公开更新滞后、发布内容质量不高等情况后依赖上级部门催办整改,缺乏主动公开的意识与担当。二是队伍建设有待强化。部分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无专员负责,多为他岗兼职,专业培训系统性不足,队伍建设有待强化。三是解读形式有待丰富。部分部门仍未真正树立“以公众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将解读视为“规定动作”而非“沟通机会”。解读形式长期局限于文字稿、新闻通稿、少量图解,对短视频、新闻发布会、主要负责人解读等媒体形态运用不足。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细化公开内容、丰富解读形式,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草拟发布流程,通过多渠道、多群体的意见征求渠道,提高重大决策社会公众参与程度,同时持续创新工作亮点,推广重要政策全周期的执行效果评价,促进我区治理科学化、精细化发展,根据上级工作要点积极探索创新其他亮点工作,如网站信息清理、基层“三化”等,确保网站信息合法合规、准确有效、内容真实、数据准确、链接可用,打造“内容可靠、服务可用、公众可信”的集约化政府门户网站。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另外,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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