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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红谷滩区关于加快推进区域金融中心核心承载区建设的若干政策》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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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红谷滩金融商务区经过近十年的稳健发展,汇集了全省80%以上的法人金融机构和省级区域性总部,构建了全牌照、多层次的区域金融服务体系,已成为江西金融业发展的主要阵地和全省唯一的金融中心。为加快建设红谷滩全省金融商务区2.0升级版,根据《江西省“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赣金发〔2021〕2号)、《南昌市关于打造区域金融中心  加快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洪府发〔2023〕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红谷滩区关于加快推进区域金融中心核心承载区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以下简称《政策》)。通过进一步引进集聚各类金融要素和资源,不断优化金融服务生态体系,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全力打造区域金融中心核心承载区。

二、主要内容

《政策》主要依据金融机构及企业的规模体量、财税贡献等进行奖励补贴。政策适用主要对象是依法设立及商事登记地在红谷滩区(含区外引进金融机构),独立核算并为红谷滩区财力做出贡献,依法从事金融活动以及与金融直接相关的金融机构、企业及其高层管理人才和团队。并从金融机构总部、金融分支机构、各类投资基金、地方金融组织、金融中介机构、金融高端人才及金融创新发展等七个方面给予奖励支持。

三、政策解读

《政策》的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奖励存量金融机构和企业。对存量金融机构设置区级财政贡献增量奖励、高管个人财政贡献奖励及高管购房补贴,进一步提高区内存量金融机构政策获得感。二是大力引进集聚各类金融要素和资源。《政策》将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机构一级以下分支机构、基金、国内外高端金融中介、供应链金融企业等纳入奖励对象范围,不断优化金融服务生态体系。三是支持金融创新发展。鼓励高水平研究力量为红谷滩构建区域金融中心核心承载区提供智力支持,通过发布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等形式,针对我区金融产业发展的难点、痛点问题如普惠金融、绿色金融、企业上市、基金产业园、数字金融创新园建设等寻求破题之法。四是转变传统招商思维,鼓励以商招商。对积极提供有效招商线索,为红谷滩区招引各类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及优质企业等作出重大贡献、发挥关键作用的金融机构、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按新招引金融机构或企业第一个会计年度区级财政贡献10%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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