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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谷滩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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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统筹谋划新发展阶段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夯实新时代法治红谷滩建设基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省委、省政府转发的《江西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南昌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红谷滩区第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服务我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以高质量普法推动高质量发展,在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中展现红谷滩作为,充分彰显省会担当。

到2025年,全区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全区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增强。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一)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区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广泛宣传用科学理论指导法治红谷滩建设的生动实践。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校)和干部培训重点课程,融入学校教育。注重发挥各类普法阵地及融媒体平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走深走实。

(二)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落实拟任和新提任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完善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宪法宣传教育设施和阵地建设。

(三)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每年5月开展“民法典集中宣传月”活动,利用全媒体、通过“以案释法”方式广泛宣传民法典,发挥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推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建设民法典宣传阵地。

(四)加强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坚持法治宣传教育跟着重点工作走的理念,适应“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等相关法律法规,助推我区科技创新和产业量质齐升。适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大力宣传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努力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适应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需要,大力宣传涉外法律法规,提升公民涉外法治意识。

(五)加强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适应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适应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红谷滩需要,继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违法犯罪。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六)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以党章为核心,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作为党员、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强化普法责任制落实

(一)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强化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落实普法责任单位联席会议、情况通报、协调配合和督查考核制度,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过程,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实现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方式释法析理。加强对新颁布新修改法律法规以及突发事件应对、社会热点案事件和群众日常生活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的法律解读。实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工作人员考核奖惩、评先评优等重要内容。强化对管理和服务对象的普法教育,把普法教育贯彻到管理和服务全过程。

(二)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员作用。培育壮大普法志愿队伍,组织在职或退休法官、检察官、法律实务工作者、法治媒体工作者、法学专业师生、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加入普法志愿服务队伍。探索建立普法志愿服务评价和激励制度,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鼓励、支持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普法。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保障机制。

(三)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引导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和新媒体自觉履行公益普法责任,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民法典集中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健全法治工作宣传报道常态化机制,及时发布法治新闻信息。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范畴,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

四、有效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一)全面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落实全区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培训、“法治大讲堂”等学法制度,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基本法治观念和依法履职能力。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每年通过现场或者网络旁听庭审至少1次。重点抓好“关键少数”,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等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党校(行政学校)等主体班重要课程,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完善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并能熟练运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考试考核制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

(二)全面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发挥法治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配齐配强中小学法治教师、法治辅导员队伍,五年内完成全员轮训。鼓励与法律相关课程教师参加法律第二学历教育。完善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准入、配备、管理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其作用。持续举办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青少年法治知识竞赛等活动。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等方面的法治教育,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法治资源教室建设,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三)全面提升“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巩固做实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以村干部、村妇联干部、村民小组长、农村党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退役军人等为重点,做强“法律明白人”骨干队伍。紧扣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知识,组织编写制作农民普法读物和音频视频。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法律明白人”培训。运用好农村法律图书室、法治广播、法治宣传栏等法治文化阵地开展“法律明白人”日常培养。完善农村“法律明白人”使用和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其参与农村基层依法治理。推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向城市社区延伸。

(四)分层分类开展法治素养教育。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持续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园区活动,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有关合法合规、风险防范等方面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试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五)推动实践养成。教育引导公民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提高法治意识,培养法治信仰。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把提升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融入全民人文素养、科学素养提升行动,从日常生活行为和科学认知抓起,引导人民群众在生活实践中全面提升法治素养。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深入推动“信易+”示范创建,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先进典型,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五、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绿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加强对法律文化历史遗迹和文物的保护,宣传代表性人物的事迹和精神。依托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单位等政法设施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利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场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持续提升各级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品质,推动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建设绿色生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积极创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实现100%全覆盖。

(二)繁荣法治文化产品创作。打造一批具有本土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法治文化精品。健全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扶持政策,引导各级各类文化机构、文化团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开展法治文化产品征集和传播活动,扩大法治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丰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创新公益性法治文化活动平台,以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六进”、法治知识竞赛、法治文艺汇演、法治电影下乡、法治故事会等形式,讲活法治好故事,传播法治好声音。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利用重大纪念日、传统节日等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组织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队常态化开展“公益律师进社区”、“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

(四)传承和弘扬红色法治文化。注重发掘、总结红谷滩的红色法治资源,组织开展红色法治文化宣传普及等活动,传承好红色法治基因。创新“红色文化教育+普法宣传”新模式,加强与外地红色法治文化研究交流协作。

六、推进智慧普法建设,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法治需求

(一)创新普法内容。适应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提高普法质量,形成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之间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注重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持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针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及时开展普法,使普法更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

(二)拓展普法网络平台。探索运用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推进普法信息在各类终端设备“智慧分发”,推动形成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提升普法的覆盖面和便捷性。推进地方和部门行业新媒体普法平台融合,形成多级互动传播。探索普法服务供给新模式,加强新媒体普法作品制作和供给。

(三)优化普法方法手段。坚持效果导向,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受众的参与感、体验感和获得感,走好全媒体群众路线,鼓励公众创作高质量、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强对优秀自媒体制作普法作品的引导,提高普法实效。

七、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一)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探索乡村(社区)治理积分制,打造基层普法和依法治理有效阵地。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积极开展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深化依法治校和依法治企等基层依法治理,推进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提升企业法治化经营管理水平。

(二)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深化“法律进网络”,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

(三)开展专项依法治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针对社会治理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推动依法破解社会治理难题。强化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强化突发事件应急时期的法律服务,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及时为困难群众和企业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八、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形成普法工作合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本地区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科学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区本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综合绩效、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定期听取汇报,带头参加普法活动,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各级普法教育领导机构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支持各级人大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

(二)落实工作保障。加强各级普法办事机构建设,配齐配强普法工作专(兼)职队伍,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建立“八五”普法讲师团,组织开展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开展各级普法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5年内对行政村(社区)普法工作人员普遍轮训一次。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提升司法所普法工作水平。强化经费保障,把普法工作经费统筹列入本级预算,保证工作需要。按规定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三)完善考核评估。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效果,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提升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定期对“八五”普法和普法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检查和终期总结验收。按规定表彰、奖励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履行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发放改进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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