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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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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南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变更市环境保护局昌北分局、红谷滩分局、高新分局名称的批复》(洪编办发〔2019〕58号),同意将原南昌市环境保护局红谷滩分局更名为南昌市红谷滩生态环境局,为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负责红谷滩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主要职能: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监督辖区内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参与拟定辖区内环境保护规划,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负责调查处理辖区内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以及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内设机构:无。

负责人:周惠泽

电话:0791-83859137;0791-8381276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地址:红谷滩区赣江北大道1516号方大中心A座9楼9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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