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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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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南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红谷滩区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洪编发[2020]53号)精神,制定本规定,南昌市红谷滩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区科技和工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对外加挂南昌市红谷滩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地方性政策;组织实施科技和工业信息化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对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综合管理全区科技工作。组织拟订全区科技发展和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重点科技攻关、科技示范、科技成果推广、科技扶贫、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产业化发展等科技计划;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申报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工业、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组织技术出口、引进、消化和创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批科技贸易机构,指导全区民营科技工作;指导、协调区直各部门和乡(镇)的科技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动各行业的科技进步;负责全区科技成果的推广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科技产业发展工作、全区技术市场管理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归口管理技术市场、负责科技综合统计、科技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及科学普及工作。

(三)提出科技和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奖励兑现;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依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科技和工业经济发展规划;在工业化和信息化的融合进程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四)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五)推进全区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进无线宽带城市建设等相关工作。组织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基地建设,负责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推进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

(六)负责跟踪研究全球、国家、省、市虚拟现实产业发展形势,分析因宏观经济走势、宏观政策对我区虚拟现实产业发展的影响,定期提出虚拟现实产业发展的意见建议;负责编制全区虚拟现实产业发展研究报告,提出虚拟现实产业布局、结构调整、产学研用相结合等重大政策的意见建议;承担区委、区政府委托的课题研究工作;监测分析全区虚拟现实产业运行情况及发展动态,协调解决虚拟现实产业的运行发展的有关问题,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负责制定全区虚拟现实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国内合作。

(七)协调做好虚拟现实等数字经济产业项目招引和项目推进;协调做好虚拟现实等数字经济产业邀商、谈判、项目对接和签约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进虚拟现实等数字经济产业重大项目的规划、建设、产品开发等工作;协调、解决虚拟现实等数字经济重大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参与虚拟现实等数字经济产业重大项目年度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协调、落实资金计划的工作;负责虚拟现实等数字经济重大项目建设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工作。

(八)负责推进全区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引导技术改造资金投向,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负责全区企业技改项目的考察、登记备案;负责组织享受国家、省、市、区优惠政策项目的确认工作。

(九)推进工业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

(十)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干部配备和职工人事档案管理,组织拟订、实施所属企业改革方案,推进企业改制工作。

(十一)建立和完善为重点工业企业服务的工作体系;研究提出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协调优化重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十二)承担全区工业节能管理和监察工作:承担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抓好上级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的贯彻落实,管理全区食盐专营工作,承担全区盐业行业管理职能。

(十三)拟订企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清洁生产促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宣传节能法律、法规、规章,督促用能单位贯彻执行;监督检查用能单位遵守节能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法节能法律、法规、规章的举报;依法处理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节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监察职责。

(十四)指导全区中小企业的发展,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十五)落实人才和国外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围绕产业需求拟订人才政策。

(十六)负责引导、推动大数据研究和应用工作;统筹推进大数据体系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大数据标准体系和考核体系,组织实施全区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融合和开放等相关工作;统筹推进全区社会经济各领域大数据开放应用,组织制定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推广应用、优化大数据产业布局和结构的政策建议。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机关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负责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承担文电、机要,档案、督查、政务公开、保卫等工作;承担机关后勤等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综治,维稳、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改制企业的人事和劳动工资、职工调配、保险福利,离退休审批工作;承担本部门财务管理和财产登记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科技发展负责编制全区科技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科技综合统计、技术引进、消化吸收;负责科技下乡和科技特派员(团)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章,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工程中心、技术中心申报工作,指导和协调科技入园等相关工作;负责国家和省、市重点科技成果的推广工作。落实人才和国外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围绕产业需求拟订人才政策。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三)工业和信息化股。负责全区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备案、审批享受优惠政策确认工作;负责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承担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重大项目的推进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全区工业企业节能管理和监察工作。负责推动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组织企业申报享受优惠政策。负责电子信息、光伏、VR(AR)等新兴产业的培育与行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兴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引导行业合理布局;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大数据股。负责拟订全区大数据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大数据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政府信息系统和机关办公信息化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政务数据和公共数据平台的建设和管理;统筹协调政府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全区政务系统等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负责红谷滩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运维;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龚烃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0791-83830395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赣江北大道1516号方大中心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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