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管理公开 > 机构职能 > 区直部门

消防救援支队大院大队

访问量:

主要职责

一、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对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二、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组织针对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消防行政处罚;

三、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四、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承担或参加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五、依法组织或参与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办理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案件;

六、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内设机构:无

负责人:陈锋 

联系方式:0791-8397911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国体大道333号大院消防大队

扫码浏览
红谷滩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