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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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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南昌市红谷滩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谷办发〔2020〕53号),南昌市红谷滩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下简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工作、军人公墓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共设有3个股室,包括办公室秘书股、移交安置股(就业创业股)、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拥军优抚股)。

(一)办公室秘书股

办公室职责(含机关支部、人事规划财务):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后勤保障、综合协调、机要保密、信息宣传、综合文稿起草、来文来电、会务、政务公开、文件档案管理、普法学法、文明创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卫生健康、工青妇、乡村振兴、效能建设等工作。2.承担机关党建、组织人事工作、“洪城红”应急大队管理。3.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务局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秘书股职责:承担区退役军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文字材料、综合稿件起草。

(二)移交安置股(就业创业股)

移交安置职责(含军休服务):1.做好军队转业干部、符合国家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随军随调家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伤病残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落实企业军转干部待遇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统计。2、军休服务工作。

就业创业职责:负责全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工作;协调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三)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拥军优抚股)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职责(含褒扬纪念、服务中心):1负责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承担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和信访工作(来信来访、网上信访、12345热线、区长信箱)工作,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医疗、解困);承担局人武部工作。2.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3.承担服务中心工作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

拥军优抚职责:落实国家优待抚恤政策、及时发放优待抚恤金;做好享受国家优待抚恤政策对象的审批、稽核;组织协调全区拥军优属、社会化拥军工作,搞好“两节”慰问;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相关工作。

单位负责人:付平平

联系电话:0791-83839739、0791-83830956,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办公地址:红谷滩区赣江北大道1516号方大中心A座写字楼120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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