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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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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区政府《南昌市红谷滩区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谷办发〔2020〕42号),南昌市红谷滩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城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对外加挂南昌市红谷滩区交通运输局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本区有关城市管理政策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重点项目年度计划和城市维护费的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燃气等行业管理,对相关基础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测、调度和应急处置。负责综合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全区城市管理工作,对各镇、街办(管理处)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比。

(四)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全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城市管理专项和重大执法活动。负责行使区本级承担的城管执法职能。负责全区城管执法系统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行使职权情况进行督查。

(五)参与本区城市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和综合开发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选址、设计、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城市区管道路园林绿化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六)组织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综合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负责沿街建筑物立面市容的管理。负责制定户外广告、门店招牌的规划、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本区道路保洁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职责。负责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等处置的监督管理以及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统筹指导、组织协调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推广实施。

(八)负责全区公共绿地、生产绿地、居住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的行业指导和管理,组织实施城市市政建设的绿化工程。

(九)负责城市管理科技创新,教育培训,牵头实施全区城市管理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工作。

(十)按照市统一部置,负责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涉及的实地项目的统筹、协调、指导、督查、考评。

(十一)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区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承担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全区道路运输有关政策和运营规范的监督实施;指导全区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工作。负责渔船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红谷滩区城管局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财务审计股)

主要职责:负责行政办公、人事组宣、经济运行、财务审计、纪检综治、后勤装备、政策法规、后勤保障等工作。

2、城市管理股(城市综合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城市管理行业标准及规划、环境卫生管理、督查考核、公共事务协调、固体废物管理、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停车场建设、数字城管、创建实地、市容景观整治、建管提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八大行动、垃圾分类等工作。

3、设施建设股

主要职责:负责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民工清欠、牵头局项目管理、项目督办等工作。

4、行政执法监督股

主要职责:负责市政设施、排水排污、运行监测等工作。

5、交通燃管股

主要职责:负责交通运输管理、燃气监管、牵头安全生产、城市安全运行等工作。

负责人:李伟杰

联系电话:0791-83839644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赣江北大道1516号方大中心A座13楼 13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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