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20年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与附表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红谷滩区政府网站(http://hgt.nc.gov.cn/)查阅或下载。
(一)概述
2020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
1.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始终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目标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明确由区政府办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指定信息调研股专门处理相关事务。同时,实行动态管理,若工作职责或人员产生变动,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时充实和调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指定工作人员,确保工作不脱节、不耽误。
2.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以区政府办名义印发《红谷滩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就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作出部署,明确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到位。并且,对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升级,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3.聚焦重点领域,增强公开实效。以公众需求为导向,明确重点公开领域。根据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围绕全区改革举措和经济社会民生,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明确公开主体,着力推进涉及教育、医疗、养老、环保、防疫及六稳六保、财政资金、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或群众关心关注的领域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1月1日以来,区人民政府及其辖区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在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394条。主要类别有:概况类信息、政务动态信息、信息公开目录信息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全区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条,全部按照要求予以回复,办结率达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从《条例》实施以来,我区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我区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
(六)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一方面对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升级,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另一方面广泛运用政务新媒体,利用两微一端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大力提升政府信息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持续提升改善与关注用户互动服务。
(七)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测评,对照《2020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开展自评工作,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区高质量发展目标管理考核指标项,传导监督问责压力,年终进行考核打分,倒逼全区各单位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88 |
增50 |
23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90 |
0 |
69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926 |
增314 |
1240 |
行政强制 |
35 |
增33 |
68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5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07 |
95270.18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3 |
0 |
0 |
0 |
0 |
0 |
2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3 |
0 |
0 |
0 |
0 |
0 |
2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3 |
0 |
0 |
0 |
0 |
0 |
2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全区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有较大的提升。但还存在许多亟需提升的地方:一是政策解读能力有待加强,对重要政策解读的形式比较单一,多是使用文字,图片、表格、视频等形式还比较少;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拓宽,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虽已按要求主动公开,但公开的范围仍然不够广;三是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由于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而工作人员流动性大,工作交接不够到位,业务培训不够经常,导致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区将认真按照省、市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保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责任感和敏锐性,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虚心借鉴先进经验,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能职责,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丰富公开形式,认真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求使公开的信息更贴近公众,寓教于乐、通俗易懂。
(三)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强化业务指导和检查考核,建立横向联系、纵向联络的沟通协调机制,逐步提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促进全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更加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