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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红谷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谷滩区关于应对疫情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服务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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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对象是哪些?

本政策所指享受奖补的企业为申报时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在红谷滩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含房地产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政策另有规定除外。

二、兑现方式是什么?

对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全面贯彻落实,按照不重复享受、就高原则执行。为便于适用对象申报,原则上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街办(镇、管理处)进行收集初审,再由行业主管部门核准报批。

三、重点措施内容

(一)企业信贷扶持措施

1、红谷滩区普惠金融服务平台贴息纾困

对2022年度通过区普惠金融服务平台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获得信贷的红谷滩企业给予当年度贷款利息的25%贴息支持。在政策有效期内,通过区普惠金融服务平台向已入驻平台的银行申请融资服务,并获得平台产品信贷支持。享受贴息期限上限为一年。

2、红谷滩区财园信贷通企业贷款贴息

为贯彻落实红谷滩区关于应对疫情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对我区通过智慧财园信贷通综合服务平台放贷登记成功的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支持。政策有效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1.在红谷滩辖区内,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且具备正常经营条件的,无违法违纪经营、不良信用,通过智慧财园信贷通综合服务平台放贷登记成功的企业;2.正常支付贷款利息、正常还款;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财园信贷通贷款利息,给予25%贴息(贴息贷款利率以实际发生数为准,最高不超过赣财建[2020]6号文件规定利率)。

()红谷滩区关于餐饮、零售企业培训费用扶持和直播体验流量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餐饮、零售经营单位,参与红谷滩区内直播电商培训和线上直播卖货的,经核实后,给予每家0.09万元的培训费用扶持和直播体验流量补贴。《红谷滩区关于应对疫情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印发执行之日起生效。

截至2022年5月30日仍在统计网上直报系统内(在库)的红谷滩区限上餐饮、零售经营单位(含法人企业、个体经营户和产业活动单位,统称为企业,下同),失信行为在有效期内的不享受本政策。

对于符合第四点条件且本单位在2022年3月16日-5月30日期间,参与红谷滩区内直播电商培训和线上直播卖货的餐饮、零售企业,给予每家0.09万元的培训费用扶持和直播体验流量补贴。所需资金由红谷滩区财政资金承担。

(三)扶持交通运输行业

针对2022年3月前注册且行业管理权限在红谷滩的道路运输客运、货运车辆给予每辆300元、100元的补贴;辖区公交(班线)车辆(70%站点在红谷滩区)给予每辆200元的补贴,对辖区等级以上道路客运站因疫情停运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贴。政策有效期在2022年7月15日前,并且在红谷滩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对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制度规定、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企业,不予补贴;企业及道路运输车辆在2022年3月前注册并取得相关道路运输证件,行业管理权限在红谷滩的。

(四)支持企业提质增效

1.对积极应对疫情,为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专精特新”、“专业化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按照其2021年地方税收贡献(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50%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最高扶持50万元。

2.对2022年新获得“专精特新”、“专业化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原则给予一次性补贴市级2万、省级5万、国家级10万。

以上补贴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

(五)做好能繁母猪引种予以补贴以及扶贫产品发放消费券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对全区生猪养殖场新引进能繁母猪实施100元/头补贴,数量1000头,补贴资金有区财政承担。

为进一步提升和拉动市民扶贫产品消费动力,支市民购买我区扶贫产品(江西天厚玄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计划发放消费券10000张,每张20元,共计20万元。

(六)对于疫情防控期间物业服务企业防疫工作评优以及对民营医疗机构一次性资金补助

对2022年防疫工作获得优秀评价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在管面积0.2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资金补助,单个住宅小区最高不超过5万元。

在2022年3-5月期间,对积极配合、大力支持疫情防控的民营医疗机构,给予1-5万元不等一次性资金补贴。

(七)实施工业企业扶持补助

鼓励工业企业扩大产能奖补,针对规上工业企业,二季度产值同比增长15%、10%的,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

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的补贴,针对规上工业企业,2022年二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的企业,给予其用电费用10%的补贴,每家企业不超过10万元。

(八)对疫情期间个别场所防疫消杀支出进行补贴

对区内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与50%补贴,服务对象为在我区登记注册正常经营有老人入住的养老机构(企业)(包含社区嵌入式养老院)。

对文化产业园(含文化产业基地和数字文化产业园等)防疫消杀支出给予50%补贴,服务对象为在我区注册纳税、依法依规正常经营的文化产业园(含文化产业基地和数字文化产业园等)运营企业。

针对规上工业企业的防疫消杀支出给予50%补贴支持,最高不超过3万元。

(九)对于疫情期间民营书店及旅行社给与扶持补助

对于区内民营书店,年出版物营收额10万元以上,经营场所营业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的,每家补助1万元;年出版物营收额20万元以上的,经营场所营业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的,每家补助3万;年出版物营收额以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认定的2021年度年报数据为准。

对区内2021年度,规上旅行社企业营业收入达1千万元(含)以上至2亿元以内的,每家补助5万元;规上旅行社企业营业收入达2亿元(含)以上的,每家补助8万元;对非规上旅行社企业营业收入达500万元(含)以上的,每家补助2万元。

(十)加强招商引资项目保障

对红谷滩区受疫情影响导致工程延期开工、竣工,以及无法按原计划完成招商引资协议约定相关义务的企业给予协议延期展期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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