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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一届三次会议第23047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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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少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长效管理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区改造后的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提出宝贵的建议。经综合区城管执法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红谷滩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及后续管理工作,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开展工作调研并对老旧小区改造等相关工作作出指示批示。我区坚持政策引导、积极动员群众参与,有序推进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推动改造后的老旧小区长效管理,巩固改造成果。

一是出台政策,狠抓工作落实。为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和物业化长效管理工作,我区研究出台《2023年红谷滩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从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政策机制、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统筹谋划改造项目、合理确定改造方案、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持续强化验收考核、不断推进长效管理等方面引导和动员群众全过程参与改造,增强群众的主人翁意识,不断提高群众参与度和满意度。明确各职能部门及属地分工,全区上下形成一盘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不断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二是规范管理,探索长效机制。明确各老旧小区所属街道为老旧小区推行物业服务工作的责任主体,积极引导改造后的老旧小区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推动物业管理服务社会化,共同参与老旧小区的管理维护。加强宣传专业化物业服务带来的益处,呼吁广大业主积极参与小区事物管理,同时鼓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建立物业管理共管账户,充分利用车位收费、充电桩设置、公示栏增设广告等创造新盈利点,用于补充物业费或维修资金。积极开展《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的普及教育,通过印发宣传册、开辟宣传专栏、开展条例培训及组织知识问答活动等提升条例知晓率,从而提高业主的物业法律素质。

三是加强工作举措,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我局严格按照《南昌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基础信息、日常监督、不良行为、良好行为考核标准,对注册在辖区内的项目物业服务企业予以信用评价,并加强信用评价成果运用。对获得五星评价和四星评价的物业服务企业参加我区前期物业招投标项目投标的,分别享受不超过评标总分10%和8%的加分。2021年在我区注册的物业服务企业获得信用五星评价的有3家,四星评价的15家,三星评价14家,二星评价共8家。我区共有4家。今年7月以来,我局按照《南昌市加强物业小区公开服务情况、公开费用收支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对全区138个住宅小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物业服务人员、物业公司投诉电话、物业服务合同内容、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公告公示信息进行监督检查。对未依法依规公开或公开不全的行为,我局累计发出15份《责令改正通知书》并按要求对后续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采纳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宝贵建议,进一步推进老旧小区长效管理工作,切实提升业主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进一步推进物业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建立健全由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牵头,有关方面参与的物业管理协调机制;二是健全物业管理所涉相关部门联动机制,加快形成物业管理工作齐抓共管工作局面;三是落实物业服务行业信用监管机制,通过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激励与惩戒机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履责,诚信服务;四是学习借鉴先进县区物业管理经验做法,不断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居住生活需求,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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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谷滩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