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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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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谷滩区农业农村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协助抓好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抓好三个文明建设;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农村社会产业股。组织推进全区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落实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开展农村社会事业重大问题调研,参与编制相关规划;协调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和标准化生产;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水利林业股。负责组织开展水利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查、审批和报批手续;指导全区水工程设施、江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河道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编制;指导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协助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承担全区林业和草地相关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协调林业企事业单位的森林采伐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区林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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