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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谷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谷滩区加快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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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谷府办发〔2022〕98号

各乡镇、街办,团区委,区科协,区工商联,区中小企业服务局,区发改委,区科工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司法局,区金融办,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红谷滩区加快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已经区政府2022年第2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11月28日

红谷滩区加快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市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切实推动全区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之路,培育一批优质中小企业,努力打造“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城市,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大抓产业、抓大产业的鲜明导向,深入推进“一枢纽四中心”建设,聚焦“4+4+X”产业体系,补齐补强产业链,坚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跃升和质量提升并进,分层梯度扶持和分类靶向培育并举,打好“梯度培育、创新协同、数字赋能、资本助力、要素保障、体系服务”六大组合拳,培育一批专注核心业务、生产管理精细、工艺技术独特、创新成效显著、市场竞争力强的优质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群体,打造一批集聚优势产业、数字产业和新兴产业的“专精特新”方阵,为实现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一)重点任务目标

1.构建梯度培育发展机制。以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遵循中小企业发展规律,将“专精特新”理念根植到中小企业培育发展全过程,针对企业不同成长阶段,建立健全寻找发现、孵化培育、扶持壮大机制,不断加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能力水平。到2025年,逐步构建起“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性企业(瞪羚、独角兽企业)”两条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形成全区优质中小企业蓬勃涌现的发展新格局。

2.打造优质中小企业梯队。到2025年,新培育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150家以上,新培育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家左右,新培育争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家左右;到2025年,全区独角兽(潜在、种子)、瞪羚(潜在)企业共累计超过12家;新培育推动1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市。

3.营造“专精特新"发展氛围。到2025年,全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创造活力不断激发,优质中小企业持续涌现,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产学研协同融合、要素资源持续集聚的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氛围不断浓厚。

(二)基础保障目标

1.建立全门类政策保障体系。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江西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加强政策集成,形成工作合力,全面加强服务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建设。到2025年,协同引导全区相关涉企部门,出台或优化涵盖财税、投资、土地、人才、创新等全门类、惠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政策体系和政策包,逐步在“惠企通”平台实现惠企政策一网通办、即申即享、免申即享。

2.完善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打造“‘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题服务”平台,完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服务模式和服务链条,公布服务清单,实行个性化、全程跟踪服务。推动各乡镇、街道和部门间数据贯通共享,持续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服务精准度。

3.建立全要素资源配置体系。聚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所需的土地、人才、资本、技术等各类要素资源,协同推动要素资源向优质企业集聚。到2025年,逐步建立健全要素流动渠道畅通、要素资源平等获取的配置机制,推动要素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三、重点任务

(一)梯度培育行动

1.加强培育创新主体。聚焦“四新”经济发展,发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洪城之星”创新创业大赛、“洪城故事会”创业大赛、南昌市青英人才创业大赛等各类创新创业创意平台作用,每年带动孵化一批具有较高发展潜力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激发培育更多创新型市场主体。

〔责任单位:区科工局、区中小企业服务局、区人社局、团区委,各乡镇、街道〕

2.精准培育优质企业。按照两条优质中小企业孵化育强成长路径,健全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标准体系和评价机制,建立红谷滩区优质中小企业动态培育库,加强分类指导、分级培育。对新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瞪羚企业、省独角兽企业等优质高成长性企业的,分别按规定给予奖补。

〔责任单位:区中小企业服务局、区科工局、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3.筑牢实体经济基础。紧盯全区重点产业发展,在数字核心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若干生产性服务业里重点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全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责任单位:区中小企业服务局、区科工局,各乡镇、街道〕

(二)创新协同行动

4.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充分发挥区域内实验室、大科学装置、创新平台的带动和转化作用,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立企业技术(工程)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创建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围绕“卡脖子”技术和产品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参与工业强基、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积极贯彻落实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区科工局、区税务局、区发改委,各乡镇、街道〕

5.完善产业协同创新。加快构建“政产学研用”结合、上中下游衔接、大中小微企业协同的创新体系,落实《南昌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奖励实施办法》。发挥全区科技专家、政策专员等志愿服务作用,开展产学研用多层面合作对接,赋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

〔责任单位:区科工局、区发改委、区中小企业服务局、区科协,各乡镇、街道〕

6.推动卡位入链活动。围绕全区产业体系和重点产业链,加强产业融合和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围绕重点产业链实现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作用。鼓励链主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供应链、开放场景应用,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产业链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协同创新,支持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入大企业供应链,配合市里建立大型企业与配套中小企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方面持续发力。

〔责任单位:区中小企业服务局、区科工局、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三)数字赋能行动

7.培育数字经济领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深入推进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突出产业特色,加大对数字经济领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招引支持力度,努力培育一批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物联网等数字经济领域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统筹调度各类资源和要素,支持关键领域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突破数字经济新技术、培育数字应用新业态、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

〔责任单位:区中小企业服务局、区科工局、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8.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装备升级,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智能化改造供需对接、数字化转型标准宣贯和现场诊断。鼓励各类数字应用公共服务平台、第三方机构面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所需的开发工具及公共服务。遴选一批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支持数字化转型服务咨询机构和区域数字化服务载体建设,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诊断服务,提高转型成功率。

〔责任单位:区中小企业服务局、区科工局、区发改委,各乡镇、街道〕

(四)资本助力行动

9.优化金融服务。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优化降低企业担保费率,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全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减少融资附加费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搭建政、银、企三方合作交流平台,定期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加强融资精准服务。加大普惠金融产品推介推广,积极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信通”。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定期推送机制,大力推进普惠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各类线上融资平台作用,提高银企对接效率。引导金融机构提高政府采贷授信额度。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中小企业服务局、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10.加强上市培育。落实《红谷滩区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的若干扶持政策》等扶持政策要求。大力推动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省级瞪羚企业、省级独角兽企业进入省、市、区重点拟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区级产业发展基金对入库企业优先给予投资支持,并优先给予财园信贷通、科贷通等融资支持等;积极对接省股交中心“专精特新”专板,鼓励开发“专精特新”私募可转债产品;定期开展各类培训活动,借助券商等各类中介机构的专业力量,量身定制股份制改造方案,指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培育一批优质规范的市场主体。按照“培育、改制、辅导、申报、上市、做强”全周期梯次培育战略,推进拟在北交所上市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工作。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中小企业服务局,各乡镇、街道〕

(五)要素保障行动

11.保障生产要素。统筹运用财税、金融、技术、产业、人才、用地、用能等政策工具持续支持优质中小企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专业化“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独角兽、瞪羚等企业以及带动辐射力强的优质企业,按规定给予用地保障。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并按照国家、省、市、区最新财政政策要求,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责任单位:区中小企业服务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科工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12.加强品牌发展。积极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定品牌发展战略,构建品牌管理体系,加大品牌建设投入,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主导或参与制订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先进团体标准。扎实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质量管理和资质认证提升行动,组织质量、计量、标准、认证、技术性贸易措施、品牌建设等系列化、专业化培训,引导企业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为“走出去”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商事法律服务,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国外发明专利,为企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风险预警、维权和纠纷应对等提供咨询服务。

〔责任单位:区中小企业服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工局,各乡镇、街道〕

13.开展采销对接。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国际性展会活动,搭建产品、技术展示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采取线下采销洽谈、线上云展会等方式,招引本外地企业来昌采购,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快融入大企业供应链。

〔责任单位:区中小企业服务局、区科工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工商联,各乡镇、街道〕

(六)体系服务行动

14.优化服务体系。探索建立集聚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社会化公益服务各类服务资源的网络化、智慧化、生态化服务体系。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各类公共服务平台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定制专属服务包,整合线上线下服务资源,提供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知识产权应用、工业设计、管理咨询、上市辅导等专业化服务,推动更多优质社会服务资源直达企业。

〔责任单位:区中小企业服务局,各乡镇、街道〕

15.加强监测分析。依托国家工信部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监测平台,规范我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据监测工作。加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调研,通过问卷、走访、座谈等多样化途径深入了解企业问题,及时准确掌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分析研判“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态势,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责任单位:区中小企业服务局,各乡镇、街道〕

16.加大领军人才培养。充分运用各类培训平台,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家参加国家、省、市、区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提升其制定企业战略、完善治理机制、把握创新方向、融资引智等方面的能力。引导企业积极参加南昌创业大学,对全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在岗轮训,着力培养一批具有企业家精神的企业领军人物和执着专注、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红谷滩区工匠。

〔责任单位:区中小企业服务局、区工商联,各乡镇、街道〕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红谷滩区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横向部门协同、上下区镇(街道)联动的培育发展工作体系和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各乡镇、街道要加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抢抓战略机遇,积极营造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部门、属地、第三方投资和服务机构、商协会组织等各方的资源优势和职能作用,建立开放式协同赋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机制。每年隆重举办中小企业服务月、“一起益企”活动,策划组织中小企业家座谈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果展等系列专题活动,推动惠企纾困、支持创新发展、鼓励转型升级的各项服务措施落实。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特派员机制,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配备服务专员,宣传惠企政策、收集企业诉求、协调解决企业困难问题。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舆论宣传、政策解读工作,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报纸等媒介,宣传“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及时总结“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表彰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创新创业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推动全区更多中小企业走好“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加速培育形成优质中小企业蓬勃发展的良好发展态势。

红谷府办发98号 红谷滩区加快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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