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医保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红谷滩区医疗保障局是主管医保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是负责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贯彻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拟订全区医疗、生育保险及补充保险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单位基本情况
2021年红谷滩区医疗保障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含本级和1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机关1个:红谷滩区医疗保障局。本单位2021年末实有人数小计1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5人,行政在职人数3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人,编外在职人数10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259.1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增加259.12万元,增长100%;本年收入合计259.12万元,较2020年增加259.1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局为新成立单位,去年无数据。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59.12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总计259.1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259.12万元,较2020年增加259.1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局为新成立单位,去年无数据;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局为新成立单位,去年无数据。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33.07万元,占51.36%;项目支出126.05万元,占48.6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9.12万元,决算数为25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86万元,决算数为5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按时完成工作。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1.91万元,决算数为19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95%,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全部列支医疗救助项目,但在决算中全部列支。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5万元,决算数为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按时完成工作。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0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0.86万元,较2020年增加60.86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局为新成立单位,去年无数据。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0.17万元,较2020年增加40.7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局为新成立单位,去年无数据。
(三)资本性支出32.04万元,较2020年增加32.0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局为新成立单位,去年无数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无增减,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局为新成立单位,去年无数据。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无三公经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0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8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公车及单价超50万元的通用设备,也无单价超100万的专项设备。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26.0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
城乡医疗救助 |
||||||||||
主管部门 |
南昌市红谷滩区医疗保障局 |
实施单位 |
南昌市红谷滩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26.05 |
126.05 |
126.05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26.05 |
126.05 |
126.05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科学确定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实事求是确定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影响基本生活,同时避免过度保障。 |
科学确定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实事求是确定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影响基本生活,同时避免过度保障。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 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指标1: 医疗救助对象人次规模 |
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按规定纳入救助范围 |
7424人次 |
20 |
20 |
无 |
||||
指标2:救助资金使用率 |
基金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筹集基金总额的15% |
基金累计使用率占当年筹集基金总额的100% |
10 |
10 |
无 |
||||||
质量指标 |
指标1: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 |
≥70% |
≥70% |
10 |
10 |
无 |
|||||
指标2:符合资助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资助参保政策覆盖率 |
≥99% |
100% |
10 |
10 |
无 |
||||||
时效指标 |
市城内“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地区 |
不低于上年 |
222 |
5 |
5 |
无 |
|||||
效益指标(30分) |
社会效益 指标 |
指标1: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 |
稳步拓展 |
稳步拓展 |
10 |
10 |
无 |
||||
指标2: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 |
明显提高 |
明显提高 |
5 |
5 |
无 |
||||||
指标3: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减轻程度 |
有效缓解 |
有效缓解 |
5 |
5 |
无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影响 |
成效明显 |
成效明显 |
5 |
5 |
无 |
|||||
满意度 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
指标1:政策知晓率 |
≥80% |
≥80% |
5 |
5 |
无 |
||||
指标2:工作满意度 |
≥85% |
≥85% |
5 |
5 |
无 |
||||||
总分 |
100 |
100 |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