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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定临时设摊经营区域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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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审批依据】

《南昌市城市管理条例》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二十八条 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辖区城市管理工作需要,在不影响消防安全、道路通行和居民生活的前提下,划定临时设摊经营区域,报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并组织做好临时设摊经营区域的管理工作。摆摊设点应当在区人民政府划定的临时设摊经营区域进行。禁止擅自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流动餐车和临时设摊经营区域内的经营者应当遵守经营时间、地点、市容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

【办理条件】

申请人应当满足《南昌市城市管理条例》及其等规定的条件。

【申报材料】

1、经营类占道申请联审表(含属地乡镇或街道意见、商务部门意见、城管部门意见,最终为区政府意见栏);

2、占道位置示意图。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出件→归档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件

【是否收费】

【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791-86584580、0791-83822738

【投诉电话】

投诉电话:0791- 83822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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