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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有效投资】红谷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谷滩区关于应对疫情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服务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8 11:45:00 来源:红谷滩区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体:

各乡、街办、管理处,区直各相关单位:

《红谷滩区关于应对疫情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服务指南)》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6月7日

红谷滩区关于应对疫情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服务指南)

1.红谷滩区关于给予个人和企业信贷支持的实施细则....1

2.红谷滩区应对疫情影响财园信贷通企业贷款贴息申报实施细则............................................4

3.红谷滩区关于餐饮、零售企业培训费用扶持和直播体验流量补贴的实施细则..................................8

4.红谷滩区关于扶持交通运输行业实施细则...........12

5.红谷滩区关于支持企业提质增效的实施细则.........16

6.红谷滩区关于做好能繁母猪引种补贴的实施细则.....18

7.红谷滩区扶贫产品消费券发放实施细则.............22

8.红谷滩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防疫工作评优申请服务指南.............................................24

9.红谷滩区对大力支持疫情防控的民营医疗机构一次性资金补助申报实施细则...............................28

10.红谷滩区鼓励工业企业扩大产能奖补实施细则......32

11.红谷滩区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实施细则..........36

12.红谷滩区关于养老机构(企业)防疫消杀补贴的实施细则...............................................40

13.红谷滩区关于文化产业园防疫消杀支出补贴申报的实施细则.............................................43

14.红谷滩区关于工业企业防疫消杀支出补贴实施细则..46

15.红谷滩区应对疫情帮助民营书店纾困解难扶持补助实施细则.............................................50

16.红谷滩区应对疫情帮助旅行社纾困解难扶持补助实施细则...............................................53

17.红谷滩区关于加强招商引资项目保障的实施细则....56


红谷滩区关于给予个人和企业信贷支持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红谷滩区普惠金融服务平台贴息纾困实施细则

二、事项内容∶

对2022年度通过区普惠金融服务平台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获得信贷的红谷滩企业给予当年度贷款利息的25%贴息支持。

三、政策有效期∶

政策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四、服务对象∶

在红谷滩区企业注册并纳税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五、申请条件∶

1.在政策有效期内,通过区普惠金融服务平台向已入驻平台的银行申请融资服务,并获得平台产品信贷支持。

2.享受贴息期限上限为一年。

六、办理流程∶

1.申请人线上提交申请表、营业执照、线上办结截图、利息结清证明等申请材料;

2.区金融办负责受理和审核材料后通过惠企通支付至享受政策的企业账户;

七、申请材料∶

红谷滩区纾困贴息兑现申请表、营业执照、线上办结截图、利息结清证明等。

八、申请时间∶

年度贷款利息结清后三个月之内申报

九、申请方式∶

线上——在政务服务网红谷滩分厅和赣服通4.0红谷滩区“纾困解难兑现”专栏进行申请。

十、承诺办结时限∶

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

十一、办理部门∶

红谷滩区金融办

十二、咨询方式:

联系人∶红谷滩区金融办 王乐涛

联系电话∶0791-83839386  13437022127

附表

                            红谷滩区纾困贴息兑现申请表

企业简介

单位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金

联系方式

工商注册时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办公面积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企业类型

□中小微企业     □个体工商户  

此次申请兑现事项

贷款银行

贷款产品

贷款额度

贷款利率

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

本次申请贴息金额

开户银行

账户名

账号

企业声明及承诺

本公司承诺:我企业依法依规经营.此次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且目前企业未有失信行为.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责任。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红谷滩区应对疫情影响财园信贷通企业

贷款贴息申报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红谷滩区财园信贷通企业贷款贴息

二、事项内容:

为贯彻落实红谷滩区关于应对疫情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对我区通过智慧财园信贷通综合服务平台放贷登记成功的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三、政策有效期: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四、服务对象:

1.在红谷滩辖区内,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且具备正常经营条件的,无违法违纪经营、不良信用,通过智慧财园信贷通综合服务平台放贷登记成功的企业;

2.正常支付贷款利息、正常还款;

五、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财园信贷通贷款利息,给予25%贴息(贴息贷款利率以实际发生数为准,最高不超过赣财建[2020]6号文件规定利率)。

六、办理流程:

1.企业向红谷滩区政数局递交材料进行申请,填写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区政数局对企业申请材料初审,初审完成后3天内移交区财政局;

2.红谷滩区财政局对申报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齐补正;

3.区财政局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企业拟定兑现扶持奖励金额,并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企业进行公示;

4.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确定贴息企业名单及贴息金额,进行资金拨付。

七、申请材料:

1.贷款贴息申请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银行放款回单、贷款利息支付回单、贷款合同复印件。

上述申请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并递交原件进行复核。

八、申请时间:

每季度第一个月前10个工作日递交申请材料(2022年7月、10月,2023年1月)。

九、申请方式:

线下-企业向红谷滩区政数局(一站式便民窗口)递交相关材料。

十、承诺办结时限:

提交材料截止日期后的1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十一、办理部门:

红谷滩区财政局、红谷滩区政数局

十二、咨询方式:

联系人:红谷滩区财政局综合股  熊晶晶  

联系电话:0791-83837989

附件

红谷滩区应对疫情影响财园信贷通企业贷款贴息

申请表    

贴息所属期(2022年   月-  月)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地址

联系人电话

贷款金额(万元)

贷款发放时间

贷款利率

已贴息金额(万元)

贷款利息总金额(万元)

贷款贴息金额(万元)

开户银行

账号

真实性承诺

我企业诚信规范经营。此次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且目前企业未有违法经营失信行为。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责任。

公章:

年   月   日

红谷滩区关于餐饮、零售企业培训费用扶持和直播体验流量补贴的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红谷滩区餐饮、零售企业培训费用扶持和直播体验流量补贴。

二、事项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餐饮、零售经营单位,参与红谷滩区内直播电商培训和线上直播卖货的,经核实后,给予每家0.09万元的培训费用扶持和直播体验流量补贴。

三、政策有效期:

《红谷滩区关于应对疫情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印发执行之日起生效。

四、服务对象:

截至2022年5月30日仍在统计网上直报系统内(在库)的红谷滩区限上餐饮、零售经营单位(含法人企业、个体经营户和产业活动单位,统称为企业,下同),失信行为在有效期内的不享受本政策。

五、申请条件:

对于符合第四点条件且本单位在2022年3月16日-5月30日期间,参与红谷滩区内直播电商培训和线上直播卖货的餐饮、零售企业,给予每家0.09万元的培训费用扶持和直播体验流量补贴。所需资金由红谷滩区财政资金承担。

六、办理流程:

1.企业通过各街办、管理处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2.红谷滩区商务局对各街办、管理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履行有关程序后,兑现拨付资金。

七、申请材料:

1.红谷滩区关于餐饮、零售企业培训费用扶持和直播体验流量补贴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2022年3月16日-2022年5月30日期间企业参与红谷滩区内直播电商培训和线上直播卖货的佐证材料;

4.相关费用支付凭证等佐证材料;

5.其他有关申请材料。

八、申请时间:

2022年7月31日前

九、申请方式:

线下——向各街办、管理处提交相关材料

十、承诺办结时限:

申请时间截止后统一拨付

十一、办理部门:

红谷滩区商务局

十二、咨询方式:

联系人:红谷滩区商务局 李宇璇

联系电话:0791-83839660

红谷滩区关于餐饮、零售企业培训费用扶持和直播体验流量补贴申请表

企业名称

社会统一

信用代码

经营地址

联 系 人

手机号码

企业类型

□餐饮业      □零售业

开户银行

账号

真实性承诺

我企业诚信规范经营。此次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且目前企业未有失信行为。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责任。

公章:

年   月   日

红谷滩区关于扶持交通运输行业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红谷滩区关于扶持交通运输行业补贴

    二、事项内容:

    针对2022年3月前注册且行业管理权限在红谷滩的道路运输客运、货运车辆给予每辆300元、100元的补贴;辖区公交(班线)车辆(70%站点在红谷滩区)给予每辆200元的补贴,对辖区等级以上道路客运站因疫情停运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贴。

    三、政策有效期:

2022年7月15日前

四、服务对象:

道路客运、货运企业

五、申请条件:

1.在红谷滩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对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制度规定、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企业,不予补贴。

2.企业及道路运输车辆在2022年3月前注册并取得相关道路运输证件,行业管理权限在红谷滩的。

六、办理流程:

1.企业申报。企业向区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2.集中审批。区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受理申请材料,并会同区财政等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合格后,区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会同区财政部门履行有关程序后,进行资金拨付。

七、申请材料:

1.《红谷滩区扶持交通运输行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许可证、车辆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

3.企业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性及自愿承担违诺责任的承诺书。

以上申请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八、申请时间:

2022年7月15日前

九、申请方式:

线下递交材料

十、承诺办结时间:

45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部门:

红谷滩区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  交通燃管股

十二、咨询方式

联系人:罗  康

联系电话:0791-83830600

附件

                   红谷滩区扶持交通运输行业补贴申请表

企业名称

(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

所属行业

注册时间

道路运输车辆数

详细地址

符合2022年3月前取得道路运输证件的车辆数

申报补贴金额

(万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区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红谷滩区关于支持企业提质增效的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支持企业提质增效政策

二、事项内容:

1.对积极应对疫情,为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专精特新”、“专业化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按照其2021年地方税收贡献(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50%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最高扶持50万元。

2.对2022年新获得“专精特新”、“专业化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原则给予一次性补贴市级2万、省级5万、国家级10万。

以上补贴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

三、政策有效期:

2022年5月27日—2023年6月30日

四、服务对象:

企业

五、申请条件:

1.符合政策要求在红谷滩区注册、纳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且认定为“专精特新”、“专业化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处于有效期内的企业。

2.企业需在近三年内未发生安全、质量、环保等事件,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办理流程:

1.区中小企业服务局按照全区政策兑现安排组织开展政策兑现工作,提出兑现企业初审名单;

2.区财政局会同区税务局根据兑现企业初审名单,对企业地方财政贡献度(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情况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资金由区中小企业服务局会同区财政局履行有关程序,拨付兑现资金。

七、申请材料:

无(免申即享)

八、申请时间:

无需企业申请

九、申请方式:

免申即享

十、承诺办结时限:

免申即享

十一、办理部门:

红谷滩区中小企业服务局

十二、咨询方式:

联系人:洪奕奕

联系电话:83839726

红谷滩区关于做好能繁母猪引种补贴的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红谷滩区能繁母猪引种补贴

二、事项内容: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对全区生猪养殖场新引进能繁母猪实施100元/头补贴,数量1000头,补贴资金有区财政承担。

三、服务对象:

实施范围为省级以下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的种猪场和年出栏2000头以上的商品猪场。

四、申请条件:

生猪养殖场户必须满足环保和防疫要求,须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在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注册登记。

五、办理流程:

申请。养殖场户向所在地乡(街办)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件,彩色打印)。

乡(街办)审核。乡(街办)农办会同财政所,于6月22日前,对养殖场户申报的引种补贴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对审核通过的材料原件进行归档保存,以备查验,并将审核意见联合行文上报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区级复核确认。区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在收到乡(街办)补贴审核意见报告后,于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确认意见,将复核确认结果通知乡(街办)农办和财政所。

六、申请材料:

申请表,直联直报系统基本信息截图、母猪来源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引种合同、引种发票、检疫证明、非洲猪瘟检测报告、生猪标识序号,外省引种的还需提供种猪调运审批件,非省级审核发证的种猪场需提供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七、申请时间:

2022年6月8日-2022年6月22日

八、办理部门:

红谷滩区农业农村局

九、咨询方式:

联系人:程爱华

联系电话:0791-83837632

附件1

红谷滩区能繁母猪引种补贴申请表

养殖场名称

法人

(负责人)

手机

地址

直联直报系统

畜禽养殖代码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

发证单位

引种时间

年    月    日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签发日期)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编号

引种来源场名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

发证

单位

引 种 情 况

品种

数量(头)

公/母

生猪标识序号

合 计

-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是□   否□(缺项或不符合要求备注:                )

1. 直联直报系统基本信息截图

2. 本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3. 引种来源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4. 引种合同

5. 引种发票

6. 检疫证明

7. 非洲猪瘟检测报告

8. 生猪标识序号

9. 外省引种的还需提供种猪调运审批件

审核部门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人签名(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红谷滩区能繁母猪引种补贴汇总表

引种补贴时间段: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乡镇(街办)

引种单位

引种数量(头)

补贴资金(万元)

拨付到场(万元)

XX乡

XX街办

...

本实施  阶段小计

累计

联系人:

手机号:

说明:1.此表在每季度实施期结束后15日内填写报送;

2.如同一单位在同个实施期内多次引种,则累计计算后填写。

红谷滩区扶贫产品消费券发放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红谷滩区扶贫产品消费券发放

二、事项内容:

为进一步提升和拉动市民扶贫产品消费动力,支市民购买我区扶贫产品(江西天厚玄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计划发放消费券10000张,每张20元,共计20万元。

三、发放时间:

2022年12月31日前发放完毕

四、发放对象:

在昌人员

五、发放平台:

善融商务APP等第三方平台

六、金额设置:

总额度为20万元。

七、操作流程:

1.下载并安装“善融商务app”;

2.参与消费券满减活动(单笔消费100元减20元);

3.消费券每日数量有限,送完为止!

八、办理部门:

红谷滩区农业农村局

九、咨询方式:

联络基地:江西天厚玄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何幼军 13607003095

关于红谷滩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

防疫工作评优申请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红谷滩区对防疫工作获得优秀评价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予以一次性资金补助

二、事项内容:

对2022年防疫工作获得优秀评价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在管面积0.2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资金补助,单个住宅小区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三、政策有效期:

需在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申报

四、服务对象:

注册地在红谷滩区范围内且在我区住宅小区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

五、申请条件:

1.注册地在红谷滩区范围内的物业服务企业;

2.在红谷滩区区域内的住宅小区实施了物业管理。

六、办理流程:

1.企业向住宅小区所在地社区提交有关住宅小区评优申请材料;

2.社区、属地房管部门、区房管部门依次对申报评优企业出具相应的意见;

3.在履行有关程序后,对获得优秀评价的企业拨付补助资金。

七、申请材料

1.红谷滩区住宅小区应对疫情防控工作优秀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

3.房屋清册或经审批的规划平面图。

上述申请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申请时间

2022年6月30日前

九、申请方式

向红谷滩区房管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十、承诺办结时限

2022年7月30日前

十一、办理部门

红谷滩区房管主管部门

十二、咨询方式

联系人:红谷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股  钟敏

联系电话:0791-83839652

红谷滩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

防疫评优申报表

填报企业(盖章):

申请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法人

企业地址

企业联系人

联系方式

住宅小区名称

所在街道(管理处)

主要事迹(可另附页)

模板见附件

小区所在社区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街道、管理处

盖章

年   月   日

区物业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XX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主要事迹(模板)

一、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基本概况

小区面积、户数、物业服务人员数量等

二、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方案

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目标

三、落实应急预案情况

结合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属地的防疫工作要求,落实了哪些防疫措施。比如:小区管控、宣传防疫、人员分配、定期消杀、联防联控、核酸检测等方面。

红谷滩区对大力支持疫情防控的民营医疗机构一次性资金补助申报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民营医疗机构纾困解难补贴。

二、事项内容:

在2022年3-5月期间,对积极配合、大力支持疫情防控的民营医疗机构,给予1-5万元不等一次性资金补贴。

三、政策有效期:

《红谷滩区关于应对疫情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印发执行之日起生效。

四、服务对象:

积极配合、支持全区疫情防控的民营医疗机构,失信行为在有效期内的不享受本政策。

五、申请条件:

对符合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根据规模和贡献大小进行综合评定审核,分三个等次予以1-5万元不等一次性补助,单个机构最高不超过5万元;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机构,其中综合得分80-85分(含80分)的补助1万元,评选60家机构;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机构,综合得分85-90分(含85)的补助2万元,评选40家机构;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机构,综合得分90分及以上的补助5万元,评选20家机构。

六、办理流程:

1.申报:医疗机构提交申报材料。

2.评定审核:区卫健委对民营医疗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定审核。

3.公示公告:名单确定后,在政府网进行公告。

4.资金发放:根据审核结果,对符合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下达纾困补助资金。

七、申请材料:

1.红谷滩区民营医疗机构纾困解难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

2.申报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及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业务用房租赁合同复印件;

4.本单位疫情防控期间工作人员花名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出勤记录表;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机构公章,确保真实有效。

八、申请时间:

政策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

九、申请方式:

现场提交申报材料。

十、承诺办结时限:

以承诺时限为准。

十一、办理部门:

红谷滩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红谷滩区赣江北大道1516号方大中心

联系人:颜会琴               电话:86206109


附件

        红谷滩区民营医疗机构纾困解难补助资金申请表

机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负责人

电话

员工总人数

单位面积

申请补助金额

基本情况

法人(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红谷滩区鼓励工业企业扩大产能奖补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红谷滩区鼓励工业企业扩大产能奖补

    二、事项内容:

    针对规上工业企业,二季度产值同比增长15%、10%的,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

    三、政策有效期:

    2022年二季度

    四、服务对象:

红谷滩区规上工业企业

    五、申请条件:

1.在红谷滩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对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制度规定、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企业,不予奖励。

2.2022年二季度当季产值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在规上统计库内均可申报。

    六、办理流程:

1.企业申报。企业向区科工局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2.集中审批。区科工局受理申请材料,并会同区财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合格后,区科工局会同区财政部门履行有关程序后,进行资金拨付。

    七、申请材料:

1.《红谷滩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扩大产能奖补申报表》(见附件)。

2.企业在统计部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2022年4月份、5月份、6月份“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表(B204-1)截图,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性及自愿承担违诺责任的承诺书。

以上申请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八、申请时间:

    2022年7月30日前

    九、申请方式:

线下递交材料

    十、承诺办结时间:

    30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部门:

红谷滩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工信股

    十二、咨询方式:

联系人:连 韧

联系电话:0791-83830533

附件

                红谷滩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扩大产能奖补申报表

企业名称

(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

所属行业

投产时间

是否新投产企业

详细地址

营收情况

2022年2季度

2021年2季度

申报补贴金额

(万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区科工局、财政局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红谷滩区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红谷滩区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的补贴

    二、事项内容

针对规上工业企业,2022年二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的企业,给予其用电费用10%的补贴,每家企业不超过10万元。

    三、政策有效期

    政策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四、服务对象

红谷滩区规上工业企业

    五、申请条件

1.在红谷滩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对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制度规定、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企业,不予补贴。

2.2022年二季度当季产值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在规上统计库内均可申报。

3.企业用电量以供电部门抄见电量为准。

六、办理流程

1.企业申报。企业向区科工局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2.集中审批。区科工局受理申请材料,并会同区财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合格后,区科工局会同区财政部门履行有关程序后,进行资金拨付。

    七、申请材料

1.《红谷滩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增用电量补贴申报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二季度用电缴费凭证(复印件)。

4.企业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性及自愿承担违诺责任的承诺书。

以上申请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八、申请时间

    2022年7月30日前

    九、申请方式

线下递交材料

    十、承诺办结时间

30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部门

红谷滩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工信股

   十二、咨询方式

联系人:连 韧

联系电话:0791-83830533

             红谷滩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增用电量补贴申报表

企业名称

(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

所属行业

投产时间

是否新投产企业

2022年2季度主营业务收入

详细地址

用电量

情况

(万千瓦时)

用电编号

2022年2季度

申报补贴金额

(万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区科工局、财政局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红谷滩区关于养老机构(企业)防疫消杀

补贴的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对区养老机构(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与50%补贴。

二、事项内容:

对区内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与50%补贴。

三、政策有效期:

2022年9月30日前

四、服务对象:

在我区登记注册正常经营有老人入住的养老机构(企业)(包含社区嵌入式养老院)。

五、申请条件:

对于符合第四点条件的养老机构(企业),均可享受。

六、办理流程:

符合扶持条件的养老机构(企业)向红谷滩区民政局进行申请;由区民政局联合区财政局对申请机构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补助资金由区级先行兑现。

七、申请材料:

1.《红谷滩区养老机构(企业)防疫消杀支出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3.防疫、消杀物品购置发票(如机构(企业)自行开展防疫、消杀工作,须提供);机构(企业)与第三方签订的防疫、消杀服务合同(协议),第三方开具的费用发票(如机构(企业)防疫、消杀工作委托第三方开展,须提供);

4.相关费用支付凭证等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第1项需提供原件,第2-4项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八、申请时间:

政策文件发布即日起

九、申请方式:

申报单位向红谷滩区民政局提交相关材料

十、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部门:

区民政局

十二、咨询方式:

联系人:徐海铭

联系电话:83837370     

附件:

红谷滩区养老机构(企业)防疫消杀支出补贴申请表

机构名称

社会统一

信用代码

经营地址

联 系 人

手机号码

防疫消杀总费用

补贴费用

开户银行

账号

真实性承诺

我机构(企业)依法依规经营。此次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且目前机构(企业)未有失信行为。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责任。

公章:

年   月   日

红谷滩区关于文化产业园防疫消杀支出补贴申报的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红谷滩区文化产业园防疫消杀支出补贴

二、事项内容:

对文化产业园(含文化产业基地和数字文化产业园等)防疫消杀支出给予50%补贴。

三、政策有效期:

2022年9月30日前

四、服务对象:

在我区注册纳税、依法依规正常经营的文化产业园(含文化产业基地和数字文化产业园等)运营企业。

五、申请条件:

对于符合第四点条件的企业,均可享受。

六、办理流程:

符合扶持条件的园区运营企业向红谷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进行申请;由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联合区财政局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补助资金由区级先行兑现。

七、申请材料:

1.《红谷滩区文化产业园防疫消杀支出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

3.园区认定证明材料;

4.园区防疫、消杀物品购置发票(如企业自行开展防疫、消杀工作,须提供);企业与第三方签订的防疫、消杀服务合同(协议),第三方开具的费用发票(如企业防疫、消杀工作委托第三方开展,须提供);

5.相关费用支付凭证等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第1项需提供原件,第2-5项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八、申请时间:

政策文件发布即日起

九、申请方式:

申报单位向红谷滩区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提交相关材料

十、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部门:

红谷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十二、咨询方式

联络人:艾鲲

联系电话:0791-86278857

附件:

红谷滩区文化产业园防疫消杀支出补贴申请表

企业名称

社会统一

信用代码

经营地址

联 系 人

手机号码

防疫消杀总费用

补贴费用

开户银行

账号

真实性承诺

我企业依法依规经营。此次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且目前企业未有失信行为。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责任。

公章:

年   月   日

红谷滩区关于工业企业防疫消杀支出补贴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红谷滩区关于工业企业防疫消杀支出补贴

    二、事项内容:

针对规上工业企业的防疫消杀支出给予50%补贴支持,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三、政策有效期:

2022年二季度

    四、服务对象:

红谷滩区规上工业企业

    五、申请条件:

    1.在红谷滩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对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制度规定、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企业,不予补贴。

2.2022年二季度在规上统计库内的工业企业均可申报。

    六、办理流程:

1.企业申报。企业向区科工局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2.集中审批。区科工局受理申请材料,并会同区财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合格后,区科工局会同区财政部门履行有关程序后,进行资金拨付。

    七、申请材料:

1.《红谷滩区规上工业企业防疫消杀支出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防疫消杀物品购置发票(如企业自行开展防疫消杀工作需提供,复印件)。

4.企业与第三方签订的防疫消杀服务合同(协议),第三方开具的费用发票(如企业防疫消杀委托第三方开展需提供,复印件)。

5.相关费用支付凭证等佐证材料(复印件)。

6.企业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性及自愿承担违诺责任的承诺书。

以上申请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八、申请时间:

    2022年7月30日前

    九、申请方式:

线下递交材料

    十、承诺办结时间:

30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部门:

红谷滩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工信股

    十二、咨询方式:

    联系人:连 韧

联系电话:0791-83830533

附件:

              红谷滩区规上工业企业防疫消杀支出补贴申请表

企业名称

(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

所属行业

投产时间

是否新投产企业

详细地址

防疫消杀支出费用(万元)

申报补贴金额

(万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区科工局、财政局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红谷滩区应对疫情帮助民营书店纾困解难扶持补助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红谷滩区应对疫情帮助民营书店纾困解难扶持补助

二、事项内容:

对于区内民营书店,年出版物营收额10万元以上,经营场所营业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的,每家补助1万元;年出版物营收额20万元以上的,经营场所营业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的,每家补助3万;年出版物营收额以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认定的2021年度年报数据为准。

三、政策有效期:

2022年9月30日前

四、服务对象:

全区所有民营书店

五、申请条件:

依法依规正常经营的民营书店

六、办理流程:

符合扶持条件的民营书店一次性将材料提交至红谷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进行申请;当申请材料齐全,即时受理。审核通过后由红谷滩区财政局下达资金。

七、申请材料:

《申请表》(见附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已通过2022年年度核验)、由区文广新旅局审核通过的《2021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八、申请时间:

政策发布即日起

九、申请方式:

申报民营书店向红谷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提交相关材料。

十、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部门:

红谷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十二、咨询方式:

联络人:邹悦

联系电话:0791-83830597

附件:

     红谷滩区应对疫情帮助民营书店纾困解难扶持补助申请表

一、申请人情况

(一)以下内容由法人单位填写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

电  话

联系人

电  话

经营场所面积

联系地址

年出版物营收额

申请补贴金额金额

二、区文广新旅局审核意见(签署意见盖章)

区文广新旅局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红谷滩区应对疫情帮助旅行社纾困解难

扶持补助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红谷滩区应对疫情帮助旅行社纾困解难扶持补助

二、事项内容:

对区内2021年度,规上旅行社企业营业收入达1千万元(含)以上至2亿元以内的,每家补助5万元;规上旅行社企业营业收入达2亿元(含)以上的,每家补助8万元;对非规上旅行社企业营业收入达500万元(含)以上的,每家补助2万元。

三、政策有效期:

2022年9月30日前

四、服务对象:

旅行社企业

五、申请条件:

1.依法依规正常经营的旅行社,在我区注册并纳税。

2.2021年度营业收入达1千万元(含)的且截至 2022 年 5月30 日仍在统计网上直报系统内(在库)的规上旅行社企业。2021年度营业收入达500万元(含)以上的非规上旅行社企业。

六、办理流程:

符合扶持条件的企业一次性将材料提交至红谷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进行申请;当申请材料齐全,即时受理。审核通过后由红谷滩区财政局下达资金。

七、申请材料:

《申请表》(见附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旅行社许可证复印件、2021年企业财务报表(盖公章)、2021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盖公章)。

八、申请时间:

政策发布即日起

九、申请方式:

申报企业向红谷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提交相关材料。

十、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部门:

红谷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十二、咨询方式:

联络人:雷菲

联系电话:0791-83812320

附件

      红谷滩区应对疫情帮助旅行社纾困解难扶持补助申请表

一、申请人情况

以下内容由法人单位填写

单位名称(盖章)

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

电  话

联系人

电  话

二、申请资金项目内容

红谷滩区文广新旅局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红谷滩区关于加强招商引资项目保障的

实施细则

一、事项名称:

受疫情影响的招商引资项目申请协议延期展期

二、事项内容:

对红谷滩区受疫情影响导致工程延期开工、竣工,以及无法按原计划完成招商引资协议约定相关义务的企业给予协议延期展期支持。

三、政策有效期:

自发布之日起至7月31日

四、服务对象:

红谷滩区内与区政府(管委会)或商务主管部门签订了招商引资协议的企业

五、申请条件:

对于符合第四点条件的企业均可享受支持,由区商务主管部门核定。

六、办理流程:

1.企业通过所在属地片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2.属地片区审核认定后将材料报送至区商务局;

2.区商务局汇总企业申请材料后,上区政府会议审核。

七、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项目合作协议

3.受疫情影响的相关佐证材料

八、申请时间:

2022年7月31日前

九、申请方式:

线下——向属地片区提交相关材料。

十、承诺办结时限:

申请时间截止后的40个工作日内。

十一、办理部门:

红谷滩区商务局

十二、咨询方式:

联络人:陈伟

联系电话:0791-83866209

附件:

红谷滩区关于加强招商引资项目保障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受疫情情况说明

真实性承诺

我企业诚信规范经营。此次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且目前企业未有失信行为。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责任。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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